App及小程序备案全流程解读
作者:才华公司 时间:2023-12-14 浏览:0近日,工信部发布了《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》,强调APP主办者必须依法履行备案手续,否则将不能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。微信、华为、支付宝等平台也发出通知,协助APP主办者完成备案。为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履行备案义务,以下对APP及小程序备案要点进行详细解读:
备案对象是谁?
备案通知规定,备案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。具体来说:
- 地域范围: 需要备案的是在中国境内提供相关服务的APP主办者。这包括使用在中国境内的服务器,将APP或小程序上架在国内的应用商店或应用分发平台上,以及在中国内地(不包括港澳台)从事网络服务提供的情况。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,只要在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,都需要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。
- 服务类型: 主要备案的是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。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。因此,那些需要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的APP、小程序需要备案。例如,涉及即时通讯、新闻资讯、电子商务、网络音视频、生活服务等类型的APP或小程序。
需要备案的APP包括哪些?
对于APP的定义,现有规定如下:
备案通知的附件也再次明确“本通知所称APP,是指包含智能终端预置、下载、安装的程序,以及基于应用软件开放平台接口开放的、用户无需安装即可使用的程序等。”
综合上述定义,需进行备案的APP应包括通过应用商店下载至移动智能终端的APP(例如从苹果商店、安卓商店下载的APP)、通过分发平台生成并运行的小程序(例如微信小程序、抖音小程序)、手机厂商在移动智能终端安装的快应用(例如华为快应用)。从服务类型来看,结合《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(2022)》中相关规定,需进行备案的APP的范围应包括提供即时通讯、新闻资讯、知识问答、论坛社区、网络直播、电子商务、网络音视频、生活服务等类型服务的APP、小程序及快应用。
APP主办者要准备哪些备案材料?
(1)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
APP主办者应当如实填写下列信息:
(3) 相关承诺书
根据《微信小程序备案指引》规定,开发者应在备案时阅读确认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承诺书》。同时,电信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,对《备案登记表》和有关承诺书内容进行调整。
关于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,参考2021年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的规定,是指提供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(IDC)业务、内容分发网络业务(CDN)、互联网接入业务(ISP)等业务的主体,常见的接入商有华为云、阿里云和腾讯云。
关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,《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(2022)》给出明确定义,即提供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发布、下载、动态加载等分发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,包括应用商店、快应用中心、互联网小程序平台、浏览器插件平台等类型。
其次,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、小程序平台、快应用平台对拟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组织或个人的用户真实身份、网络资源等信息进行查验,不得在明知或应知信息不准确情况下,为其代为履行备案手续。
再次,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或分发平台核验通过后,将向主办者发送短信验证。主办者在收到短信后,按要求登录备案系统(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)完成短信核验,短信核验成功后备案申请进入通管局审核流程。
最后,各省通信管理局收到APP主办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后,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。审核通过的,发放备案编号,并通过短信、邮件形式告知,主办者也可以通过备案系统网站自行查询。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,省级通信管理局不予备案,并说明理由。
有哪些重要的时间节点?
根据《微信小程序备案指引》规定,若微信小程序未上架,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,须完成备案后才可上架;若微信小程序已上架,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未完成备案的,平台应将按照备案相关规定于 2024 年 4 月 1 日起进行清退处理。开发者未按要求履行备案手续的,微信小程序不得开展业务,平台不提供上架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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